谁在推广购房“零首付”
“现在楼盘项目太卷了,竟然可以做‘零首付’”“房贷利率降低,很多都支持‘零首付’”……近期,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有多位房地产中介以购房者口吻发布帖子推广“零首付”方案,吸引购房者注意。
而所谓的“零首付”,大多是指开发商通过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者从银行申请较高的按揭贷款,从而利用贷款后多余的资金来支付首付款。
近年来“零首付”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开发商、房地产中介以此为噱头拉拢客户,促进楼盘销售,但这一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近期,郑州市、南宁市等多地监管部门均对“零首付”购房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严防可能存在的金融、法律风险。
“零首付”购房返购物卡
近期,在社交平台上,活跃着广州、深圳、郑州等多地的房地产中介,他们以购房者口吻发布帖子推广“零首付”方案,吸引购房者前来咨询。
来自深圳的房地产中介刘宇(化名)是推广购房“零首付”的一员。他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其所在的公司与深圳多个楼盘有合作,能够实现“零首付”购房。
“零首付”如何购房?据刘宇介绍,目前“零首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类是开发商直接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者从银行申请较高的按揭贷款,利用贷款后多余的资金来支付首付款。另一类则是开发商通过垫资或帮助购房者申请经营贷、消费贷,将银行正规贷款资金“换马甲”变为“首付贷”资金,弥补首付不足的空缺。
“我们基本做的是第一种,成交案例也比较多,上周我就成交了两笔‘零首付’业务”,刘宇举例说明,如果购房者准备买总价300万元的房子,首付为100万元,开发商会将合同价格提高至400万元,购房者以400万元价格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多贷到的金额可以用于支付首付,这就相当于“零首付”。
这种“高评高贷”的方式能够不付首付,但月供会随着贷款金额的增多而增加。对于月供增加的部分,刘宇表示,开发商会以购物卡的形式返还给购房者,购房者如果想要现金也可以进行置换,8万元的购物卡置换后的大概金额为7.2万元。
事实上,刘宇所说的“零首付”购房本身就属于违规行为,而他自身也知晓,“我们和银行没有合作,‘零首付’本来是不合规的,但不违法,我们只是把首付流程越过了,而且我们是大平台,在深圳也有很多门店,风险比较可控”。刘宇补充道。
另一位来自广州的中介赵勃(化名)则直接推介了一处楼盘,楼盘海报显示,“实景现房,即买即住,真‘零首付’”。赵勃介绍,所谓的“零首付”就是通过拉高评估价再去贷款,月供根据房屋面积决定,但前期需向开发商缴纳1.3万元的定金,开发商有合作银行,首付款由开发商进行垫资,等到贷款审批下来再进行归还。
对于“零首付”购房兴起的原因,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表示,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零首付”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吸引潜在买家,刺激购房需求,从而带动市场活跃度。“零首付”降低了购房者的初始资金压力,使得更多资金不足的购房者能够进入市场,而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或清理库存,可能会推出“零首付”等促销活动,吸引买家。
违反金融信贷政策
在降低初始购房“门槛”的诱惑之下,不少购房者选择“零首付”方案。购房者王勉华(化名)就是其中之一,近期,王勉华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曾购买的楼盘存在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行为,其中就提到“零首付”购房。
根据投诉内容,王勉华所购买的楼盘通过“高评高贷”做高总房价,开发商让购房者缴纳2万元或者4万元定金,其余的房款全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贷出,为了让房贷金额涵盖首付款,开发商将总房价故意抬高,再通过首付垫资的方式制造购房者足额缴纳首付款的证明,从而让购房者“零首付”或者极低首付购买商品房。
事实上,近年来“零首付”的现象也并不少见,不少开发商、房地产中介以此为噱头扩大品牌影响力,拉拢客户,促进相关楼盘销售,但这一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
2017年11月,住建部、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零首付”购房缘何屡禁不止?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表示,“零首付”购房屡禁不止包含多方面,可能存在监管政策的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为开发商提供操作空间;或者在低利率环境下,金融机构可能更倾向于提供此类贷款,以增加业务量;又或者面对“零首付”等优惠,部分消费者可能会忽视风险,追求短期利益。因此后续监管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贷款资格审查,增加还款能力评估,严惩违规行为,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
多地监管发文提示风险
看似低成本购房的“零首付”实则潜藏多重风险。王德悦指出,首先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明令禁止“零首付”购房,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其次,“零首付”购房往往伴随着违规操作、阴阳合同,这些操作不能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旦房企或中介不兑现承诺,购房者可能钱房两空;此外,“零首付”贷款往往伴随着较高的利率和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贷款手续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增加了购房的总成本;最后,“零首付”购房看似减轻了购房初期的经济压力,但实际上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月供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购房者将面临更大的还款压力。
“零首付”购房不仅破坏房贷业务的市场环境,也对金融市场的秩序造成影响,乱象之下,多地监管加大了警示力度。
近期,郑州市、南宁市等多地监管部门均对“零首付”购房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可能存在的金融、法律风险。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表示,“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短期资金短缺问题,通常还需借助于签订阴阳合同、高评房屋价格等违规行为来实现。这不仅增加购房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还款负担,还存在较大的骗贷法律风险。同时,“零首付”通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预先垫付,或是虚拟抬高房屋价格,从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存在法律争议,因此当事方可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对于购房者来说,“零首付”意味着在购房初期不需要支付任何首付款项,虽然购房初期压力降低,但实际上可能让购房者承担更高的贷款额度,从而增加月供负担。长期来看,可能导致购房者陷入财务困境,难以维持稳定的还款能力。同时由于市场不稳定,可能会造成购房者资产价值缩水而贷款余额却保持不变,从而加剧购房者财务压力。
面对“零首付”等购房诱惑,购房者该如何做?王德悦建议,购房者在做出决策时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市场趋势、贷款条件以及法律合规性等因素,以确保自己能够做出明智且负责任的选择。在购房前进行全面的财务规划和预算分析,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关注市场利率和房价走势的变化,选择合适的购房时机和贷款方式。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充分了解并同意其中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关于贷款、还款、违约等方面的条款,需要特别注意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对‘零首付’等诱惑,建议购房者不要轻信推介话术,更不能实施贷款资料造假。从过往案例看,一旦遭遇抽贷、断贷等风险,中介将推诿甚至直接溜之大吉,最终还是由购房者承担了所有”,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说。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颜
- 最近发表
-
- 随机阅读
-
- 文教旅融合视角下山西研学旅行的发展路径探索
- 缺失定位、毁坏严重 景区导览图别把“我”给丢了
- “龟甲牛骨上的精灵——甲骨文艺术展”亮相南非
- 青海省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
- 河南持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 连续7年列入民生实事清单
- 云南这个古镇,何以成为西南联大“院士之乡”?
- 甘肃香包香飘海外 非遗里寻中国浪漫
- 商务部服贸司、自贸区港司负责人就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答记者问
- 注意!到东北旅游要当心“泼水成冰”变成“泼水成伤”
- 普京突访这两地!“听取大家对局势发展的意见非常重要”
- (新春见闻)“十四冬”创新机:中外游客“赶潮”冰雪游
- 俄战机黑海上空拦截美军无人机
- 力拓集团与进博局签订五年长约
- 湖北鄂州花湖机场开通鄂州—洛杉矶国际货运航线
- 《中资企业在马来西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报告发布
- 中国经济信心说丨加力支持!以旧换新燃动假期消费潜能
- 江苏南通2024年新造船舶海工产品产值突破2000亿元 创历史新高
- 以色列官员称不会接受哈马斯提出的停火条件
- 联合国报告指美国警察和司法系统充斥系统性种族主义须立即改革
- 中越边境河口口岸2023年至今进出口货运量破百万吨
- 热门推荐
-
- 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 岸田文雄携官员摆拍试吃福岛海鲜,边吃边夸:非常美味!
- 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5省份局地将有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
- 青海制造锂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销往中亚
- 九年造《封神》:乌尔善的野心与耐心
- 尼日利亚埃多州州长:“一带一路”倡议助力非洲工业化进程
- 新疆呼图壁储气库已累计注入天然气超200亿立方米
- 2024中外阅读大会在内蒙古召开
- 以色列是伊朗军工厂遭无人机袭击的幕后黑手吗?
- 海外大牌“入乡随俗” 联合天猫国际共推熊猫联名系列礼盒亮相进博会
- 今年“生肖经济”格外红火 龙元素产品年前热销
- 青海茫崖出现强沙尘暴天气 能见度低至317米
- 五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 “零关税”政策
- 黄河岸边有人家 作家学者山西太原分享文学中的黄河故事
- 博物馆里过多彩年!“只此东方色”数字沉浸展开幕
- 2024第三届数字化审计论坛举行
- 澳大利亚央行宣布将基准利率上调至4.35%
- 中新真探:餐前用茶水烫餐具可以消毒杀菌?
- 处暑吃鸭防秋燥,出伏要防“秋老虎”
- 假如我走了遗嘱是对所爱之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