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手机租赁业务陷阱多,甚至暗藏现金贷
将手机估价作为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再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用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服务费”(即借款利息)。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手机租赁业务暗藏不少陷阱,甚至有现金贷公司将手机变成拓展市场的新媒介,以手机回租等形式变相发放贷款。他们利用“零抵押”“低月租”的噱头吸引消费者,通过收取高额利息牟利,甚至一些没有资质的贷款公司也通过回收手机业务虚增借贷金额,让消费者陷入高额贷款,最后机钱两空。
受访专家指出,商家以租赁名义吸引消费者贷款,“手机租赁”只是一个噱头,一些现金贷平台通过手机媒介,绕过“借贷”的概念,把借贷业务变成了租赁业务,涉嫌欺诈等违法行为。建议监管部门对此类模式加大监管力度,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也要擦亮眼睛,警惕掉入手机回租的陷阱。
回租手机却陷入现金贷
河北某高校大四学生刘林(化名)就掉入了手机回租的陷阱。
去年年底,刘林向同学借2000元买了一部手机,一周后同学要求其提前还钱。听刘林说自己手上暂时没钱后,该同学向其推荐了一款回租贷App——只要把手机抵押出去,就能换一笔钱,还可以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手机。
刘林照做了,将手机抵押了3个月,换来2000元。可没想到3个月后,2000元借款变成了1万元。到期后,他没有钱还款,对方便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催促其还钱,还称“如果不如期还钱,便将此事告诉他同学、父母”。
无奈之下,刘林不得不让父母帮自己把这笔钱还清了。
浙江绍兴越城警方近日破获的一起案件与刘林的经历相似。
王某开了一家小纺织厂,因资金周转困难,被朋友圈一则“零门槛、迅速放款”的短期贷款广告吸引,遂联系对方申请贷款。对方称其贷款形式是租赁手机,先认购他们提供的手机,再把手机卖给回收手机的商户,再以回租方式贷款,期限至少一个月。
王某提出贷款2万元、贷一个月,工作人员拿出两部苹果15Pro max,共19200元,还称他们有回收手机渠道,每部手机回收价是8700元,两部手机共17400元。
之后,对方拿出一份抬头为“租赁”的合约让王某签名,合约上写着:手机金额为9600元一部,每日租金是160元/部,押金1000元/部,租期一个月。结果,王某拿到手的贷款是:卖掉手机的17400元中,还要扣除300元资料费、700元家访费、1000元押金等各项费用,实际拿到的贷款只有14400元。王某每天还要付320元租金,不及时支付的话,工作人员会打电话、发短信来催。后来,对方找上门坐在王某工厂里不走,王某只好借了钱来还。
合同写着两部手机价值19200元,王某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14400元,加上每天320元的租金,一个月下来,王某要还28800元,折算成年利率高达600%。
警方表示,扣除的家访费、资料费、押金款等费用,“与常规贷款的‘头利息’类似”。
“这类以手机租赁陷阱的受害者群体主要是90后、00后的年轻人,跟风追求时髦产品、高消费,经济困难,想到去贷款,银行贷款一般周期较长,所以会在网上寻找一些小的贷款平台或公司,但这些平台或公司其实是没有资质的。”警方提醒道。
合规与隐私均难以保障
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记者注意到,近期与回租手机相关的投诉达数十条,主要涉及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穿马甲”,将现金贷业务变身为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记者调查发现,租用手机套餐贷款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台或公司以“零首付”“无抵押”为口号,诱导用户通过“订阅”手机借钱,然后将手机“卖”给平台套现;
用户将手机“卖”给平台后,平台出借资金,并从贷款中扣除一部分所谓的“服务费”“评估费”等;
用户按照约定在租赁期限(即贷款期限)内支付租金。到期后,用户以回购价的形式支付还款。
平台会要求用户填写身份证、银行卡、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如果用户逾期未支付租金,平台就会开始催收,甚至利用用户的通讯录“通知”用户的联系人进行催收。
对于此类手机回租模式,在业内人士看来,实际上是打着手机回租幌子的现金贷业务,不仅暗藏合规风险,用户隐私安全也难以保障。
“通过强行引入租赁场景来规避现金贷相关规定,但在利率、期限、风控模式、资金用途等核心要件上与现金贷并无二致,本质上也没有场景依托,属于典型的监管套利行为,会被视作现金贷进行监管。”业内人士说。
除了回租手机有陷阱外,记者调查发现,单纯租手机也有不少风险。
在某租赁平台,记者注意到其宣称“低月租即可带走心仪手机”。记者选中一款在某平台官方店标价8899元的华为Mate 60Pro+新机,页面显示租赁价格原价为21.79元/天,券后价格为19.57元/天,租期只有一年的选项可供选择。
勾选相关条款后,页面显示租金价格:首月实际需要支付金额为825.83元(包含服务费),次月至租期结束每月需实际支付636.83元,共计7830.96元。租期满一年后,如果想要买断,需支付4377元。且平台不支持提前归还,如提前归还,需支付剩余所有租金。
页面还有另外一个选项,租完即送。不过价格高得离谱:页面显示总租金为11349元,比市场价高出近3000元。但记者实际操作发现,首月实际支付金额为1444.75元(包含服务费),次月至租期结束每月需实际支付945.75元,共计11848元,比其页面宣传的要多出近500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租赁平台页面上,消费者看到的每月付款金额,实际上是平台方按照借款本金和约定利率来计算的,并非消费者理解的月产品租金。
“租赁时要注意仔细查阅《订阅及服务相关协议》,这是一份涉及出租方、承租方(消费者)和平台方的三方合同,消费者需向出租方申请融资租赁服务并支付租金、服务费等款项。这个‘等’字往往暗藏玄机。并且这份合同可能隐藏变相借贷行为,比如合同要求消费者签署第三方信贷平台预授信合同、上征信、授权第三方催收等。”该业内人士说,很多人可能都容易忽视合同细节,如果不仔细查看,就容易落入陷阱。
对恶意欺骗者加大处罚
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看来,商家以租赁名义吸引消费者贷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非诚信经营行为。一些问题甚至超出消费纠纷范畴,涉嫌欺诈等违法行为。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构成违法行为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认为,消费者在租赁高额商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平台或机构,要求相关商家提供并核实相关营业执照。租赁时,要认真审核租赁合同,核实相关经办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签订与实际租赁金额不符的合同,避免租赁合同中相关重要条款空白。
“如果消费者有自己合法的利益诉求,一定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方式,把这些诉求表达出来,如果商家不愿意,那么就赶紧离开,避免法律风险。”徐海燕说,另外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微信聊天、银行流水等证据要依法固定和保全好,以便维权。
杨敏也提出,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核合同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关于提前终止租赁的责任承担,是否存在高额的违约金等情形,谨防合同陷阱。对于含义不明确的条款,要及时与平台、商家确认并保留相关证据。
“监管部门也需对此类租赁平台加强监管,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明确提示相关风险,对恶意欺骗消费者的商家加大处罚力度。”杨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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