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门锁被商家拍摄短视频带货 法院:道歉并赔偿
短视频带货是新兴的电商形式,但拍摄时拍到了不知情的消费者是否算侵权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前些日子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今年2月,重庆的王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把智能门锁,安装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商家拍摄了视频短片并发到了网上。
觉得被侵权的王女士协商无果后起诉了商家。最终,法院判决商家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我们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来看看拍摄视频的侵权是如何界定的。
这是商家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的视频,原告王女士正是因为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这条视频,才决定起诉对方的。
王女士说自己当时想要给家里的防盗门更换智能门锁,刚好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了这家智能门锁商家的短视频,于是就在网上下了单。
王女士下单后的第二天下午,工作人员来到王女士家中安装门锁,并进行了视频拍摄,经过剪辑后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在这条视频中王女士和她的家人都被拍摄入镜。
自家更换智能门锁,却被商家拍摄成了短视频,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商家的龙套演员,甚至还被观看这条短视频的网友评头论足。这让王女士十分气愤。
于是王女士第一时间就联系了这家智能门锁的商家,要求对方将这条短视频进行下架处理。
大约一个多小时之后,智能门锁的商家下架并删除了这条短视频,但双方对王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协商未果。于是王女士将商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智能门锁的商家对自己赔礼道歉并且赔偿自己的名誉损失、肖像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万元。
商家是否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和名誉权侵犯
王女士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智能门锁的商家则认为在此前的微信聊天记录里,王女士已经同意了他们拍摄短视频,也就是默认可以发布上网了。面对原被告双方的意见,法院将如何审理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畅:被告将安装门锁过程中,拍摄视频时,拍摄到了原告及家人的肖像,并且用于广告宣传,是否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犯,这是双方的争议焦点。
原告王女士认为,双方在微信聊天中,自己从未明确同意过被告对自己安装门锁的过程进行拍摄。被告在未经自己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拍摄了安装视频,并且上传到网络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已经侵犯自己和家人的肖像权。
被告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可。被告提出,他们在为原告提供门锁安装服务时,已经提前一天在微信上告知了原告会有视频拍摄,但原告没有明确提出意见,因此他们认为,原告对于现场拍摄行为是表示默认的。
被告还提出,自己长期拍摄门锁安装视频并在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原告王女士也是因为看到了他们此前发布的短视频才会选择购买门锁。所以王女士早应该知晓上门安装会有视频拍摄。并且被告在安装门锁的过程中,同步进行拍摄的行为,王女士是可以看到且默许的。
对此,原告王女士表示,当时被告在安装智能门锁时,由于楼道灯光灰暗,自己只认为对方的行为是在照明,并没有留意到对方在拍摄视频。
法官释法:构成侵害肖像权有两大要件
本案中,要认定事实的关键在于被告使用原告的肖像权拍摄短视频,是否取得了原告的同意,拍摄的短视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于是法官调取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做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作意思表示。”
法官表示,对于被告安装门锁时的拍摄行为,原告虽有知晓,但并未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予以认可,不能以原告未作回应就认定原告已经接受和同意被告取得和使用其肖像。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畅:被告在微信中只是告知说上门安装门锁拍视频,但是原告没有回复,有可能原告没有看见,也有可能原告没有同意。没有证据证明原告以自己的方式,不管明示默示的方式,同意被告拍摄她的视频。
此外,法官介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在本案中,被告拍摄的视频对象特定,王女士并非偶然入镜,且被告将王女士的肖像用于商业宣传和营利,目的明确,不属于法律规定地对个人肖像权的“合理使用”范畴,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对王女士肖像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24年8月9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判决被告在其注册经营的网络账号上对其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王女士肖像一事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王女士经济损失1500元。
消费者如何维护权益 商家如何规范其行为
如今,许多商家热衷于将线下消费实况以短视频或直播的方式展示在网络上,以此来吸引更多客流,却未注意对消费者的保护。对此,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家和网络平台又该如何规范此类行为呢?
记者发现,许多消费者在线下场所消费时并不知道自己被商家拍摄上传或直播到网上,消费者时常会担心自己被动充当商家的引流道具,同时给自己相关行踪、面部等信息带来泄露的不确定风险。
专家表示,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加快融合,商家创新营销方式,将消费者真实消费过程制作成短视频上传到网上进行宣传,可以给更多的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消费场景感受,同时这类短视频也可能会在短视频平台获取更多的流量推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商家在拍摄、直播消费者,应取得个人同意;同时,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因此专家也指出,商家在进行宣传推广的同时,也应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充分告知消费者拍摄的内容、目的、使用范围等,征求消费者意见。
除了商家要规范自身行为,网络平台对涉及消费场景的短视频或直播内容也要加强审核力度。快速反应、处理、下架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短视频或者直播内容。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相关推荐
黑龙江饶河再现野生东北虎足迹
四川内江市市中区发生3.2级地震 震源深度10千米
海南将迎来春节前出岛车客高峰 各港口出岛秩序总体平稳
(新春走基层)“喜迎全运会 瑞蛇贺新春”新春庙会在广州举行
羊角把、牛角、十字扣,春运涨知识→小设计大用途
岁暮冰嬉 寒尽春生 这些“速度与激情”谁看了不想玩一把?
“家门口能挣钱,好日子有盼头”(新春走基层)
国家中医药局:九成以上三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
湖南零陵腊肉飘香年味浓 供销两旺助增收
春节临近 你的家乡举办哪些活动?一起来寻找年味儿→
新春走基层丨让每一盏车灯都安然明亮 他们是“魔鬼风口”的风雪护路人
中国将386.7万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最近发表
-
- 随机阅读
-
- 一艘载有45人的游船在红海海域沉没 包括多名外国游客
- 新疆多处“千年石窟”41个洞窟壁画获修复
- “无痛爬山”背后是努力消除痛点的精细化服务
- 新疆天山南麓和硕县14万亩工业辣椒幼苗移栽工作全面铺开
- 以鲜辣为媒 浙西小城点燃美食经济
- 上海发布新一轮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新能源汽车置换政策
- 中国启动公募基金费率改革 头部基金公司掀起“降费潮”
- 滴滴在多地举办“司机日”活动 全新等级权益回馈好司机
- 海关监管无人机载货:深圳至东莞38分钟直达
- 冷空气影响进入尾声 我国东部多地气温创入冬以来新低
- 量子计算国际最新研究:向可扩展量子纠错进展更进一步
- 中秋持续“悟空热” 小月饼变身社交潮物
- 半年退货手机77次!法院认定消费者滥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 浙江党外知识分子开展“头脑风暴” 用艺术赋能乡村
- 小新Talkshow:“北溪”管道爆炸疑点重重,真相为何?美国请回答!
- 北京推出保租房等优惠房源 助力毕业生安居
- 在京领证!北京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首日预约222对
- 他们的运作模式是——传播迷信在前,组织传销在后
- 瓦努阿图再次发生地震 两名中国公民不幸遇难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认定11个生物圈保护区
- 热门推荐
-
- 江西集中展示十年文物工作成果 展出文物200余件/套
- “中国魔方”的治沙奇迹:让沙漠倒退20公里
- 2023国际(大同)美食文化节将于6月21日举办
- “碳”路者丨只此青绿,共建边疆好风景
- 2022第八届艺术长沙双年展开幕
- 尽享非遗之美 重庆启幕非物质文化遗产暨老字号博览会
- 中韩青年交流会暨时装艺术交流文献展在首尔举行
- 追日“夸父”正改写太阳科研面貌
- 龙年春晚海外传播量创新高
- (八闽千姿)闽南山区“妈祖出海”:雨中演绎300多年山海民俗
- 服贸会将有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设展
- 2023年海南GDP同比增长9.2% 增速位于全国前列
- 婺剧《白蛇传》杭州上演 由梅花奖得主领衔
- 外媒述评:中非对彼此愈发重要
- 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否认全部联邦刑事重罪指控 称国家“腐败”
- 刘振民:深化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 万千气象看广东丨河源东源文旅融合展新姿
- 台风“杜苏芮”已致菲律宾32.8万人受灾 两省宣布进入灾难状态
- 外媒:参考中国经验应对南非能源危机
- 山东多地推行“落叶缓扫”政策 定格“金色浪漫”